電動滑板車的風潮席捲歐美,加拿大、三藩市等地不時可看到青少年腳踏電動滑板車,甚至風火輪上學。潮流講環保,電動滑板車正正可助市民環保地作短途代步工具。不過,原來香港法例一直都將電動滑板車視為「汽車」,必須持有牌照才能使用。就此問題,政府終於考慮作出調整政策,計劃研究電動代步工具在港合法行駛的可能性,最快2020年中完成研究。
2017年運輸署展開「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」,今日終於回覆立法會議員就相關項目提出的疑問。運輸署指,由於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科技發展迅速,正研究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香港的使用狀況,以及是否適合在香港使用作短途代步用途。
運輸署續指,正檢視海外地區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情況,並評估在香港使用這些工具對道路安全、交通暢達及道路使用者的影響、相關法例規定,以及管理及執行問題。表示,預計報告會於2020年中完成,屆時政府會檢討是否需要就電動代步工具引入相關規管制度,以及有否需要推行試驗計劃。
按照目前法例,小型電單車、電動輔助單車、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,均屬機械驅動,因此在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374章)下,上述工具均被視為汽車。從事電動滑板車研發,港產初創Koofy Development聯合創辦人廖永通(Felix Liu)接受拾捌堂訪問時表示,若然2020年能夠完成研究,讓電動滑板車可在香港使用,對他們的推廣和發展有莫大的裨益。
Felix指,目前法理上未能界定單輪或四輪以上的電動車,究竟應由運輸署、抑或由機電工程署監管,目前未有清晰界定,如今次運輸署能清楚定義,對他們的認受性以及減低客戶疑慮將有重大幫助。他又建議,由於電動滑板車自2012年起出現,到2020年已不是新鮮事物,建議政府和運輸署能分階段放寬目前對電動滑板車的限制,例如先讓電動滑板車能以時速5至10公里,在公園範圍內合法使用,然後再逐步放寬至全面合法,對於作為生產和研發電動滑板車的他們,才是最合適的做法。
雖然電動滑板車若能合法化,或許會成為香港市民未來交通工具的一個好選擇,但有國家眼見電動滑板車多次發生意外,立即制定極嚴格的措施,希望杜絕滑板車意外!到底是那個國家對電動滑板車作出那麼嚴厲措施?立即按這裡追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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