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 Taxi?香港Uber Flash將可以Call的士!

Uber Flash for Taxi

Uber都可以用來預約的士了!Uber香港公佈將會於下星期二(3月5日)在香港推出Uber Flash服務,屆時用戶將可以用Uber app同時預約UberX專車或的士。而這次新增的服務是與的士公司之一的天誠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合作,希望可以藉此打開與的士業界的合作大門,創造雙贏局面。其實Uber在外國已經有與的士合作的例子,在新加坡、台灣、日本等地推出Uber Taxi服務,讓用戶可以用Uber預約的士。不過有律師指出,Uber這次推出Uber Flash,有可能觸及法律灰色地帶,或有可能違法。

由於Uber網約車會對的士造成競爭,所以在香港的業務一直引起香港的士業界不滿,於2015年便有多個的士團體發起遊行,抗議政府容許Uber非法經營租車業務,批評Uber令的士生意大減兩成,引起政府的關注,警方「放蛇」拘捕司機,Uber與的士的爭端便一直持續至今。因此這次的合作可以說是一次破冰行動,果然世上沒有永遠的敵人,Uber總監Damian Kassabgi就曾稱與Uber合作的的士司機平均可以增加19%收入,不知道是否就是促成這次香港Uber與的士公司合作的一個誘因?

其實香港不少市民都希望Uber引入競爭,可以為乘客提供更多選擇,提升服務水平,並讚揚Uber用手機應用程式預約專車及自動用信用卡付款十分方便,而且可以為司機評分,因此不會有拒載、濫收車資等問題。不過Uber的合法性一直備受質疑,辦公室亦曾被警方「抄家」,而香港投資推廣處曾經撰文以Uber作為外國企業在香港經營的「成功例子」,後來亦急忙刪除相關文章,令市民及創科界人士對政府摸不著頭腦,想對政府講「好亂呀!」

香港經常鼓勵發展科技創新,但法例等配套卻沒有跟上科技創新的步伐,以致創新科技受到無形制肘。參考新加坡,的士服務一樣為人詬病,Uber和Grab等網約車公司興起後,新加坡政府便於2015年將白牌司機規範化,司機只要有兩年駕駛經驗,修讀十小時的課程,並自己註冊成立公司,購買保險和向政府交稅,就可以合法營運,變相將Uber和Grab合法化。剛發佈的財政預算案就提到要建設智慧城市,提升市民生活水平,Uber透過App使到租車服務更透明、更方便,不就符合智慧城市概念嗎?香港政府應該在法例和規條上也要勇於「創新」,才可以真正支持創科發展。

按照Uber Flash的條文,其中一個條款是「所有行程均以『即時定價』計算,每當乘客叫車時,電腦系統將參考乘客上落車地點、行車時間、實時供求等因素來決定實際車資。」,根據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(《規例》)第40條訂明,如的士司機或其代表,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,以任何方式吸引或致力吸引任何人,以誘使其使用該車輛。以Uber應用程式取得客戶,已屬於「兜客」,屬違法行為;而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第47條訂明的士司機不得向乘客收取高於咪錶收費,加上第48條則禁止乘客意圖或不誠實地拒絕按錶繳付車費,Uber這次推出Uber Flash,亦很可能觸犯此例。

目前,全球除了Uber外,還有Grab、Lyft、DiDi等網約車公司,其中Grab更與Uber在東南亞的業務合併,成為東南亞市場最大網約車公司,連韓國現代汽車集團也注資按此看看韓國現代入股Grab的相關消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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