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有沒有試過在搜索引擎查看某些東西後,或者在一些網站搜尋後,你的裝置(包括PC、手機和平板電腦)都會自動彈出一些相關廣告呢?如一些Pop-up廣告或文章字裡行間一些細格廣告,這種是為「行為定向廣告」(Behavioral advertising),乃近年數碼世界的一大趨勢。不過近日有研究顯示,這種廣告其實成效被誇大,與一般廣告相比,其實最多只能提升 4% 的效果!
甚麼是行為定向廣告Behavioral advertising
如你在某網站瀏覽了A牌子的衣服後,你的瀏覽記錄會用作分析用途,知道你喜歡購買衣服。當你瀏覽其他網站時(不論是否衣服購物網站),B牌子衣服的廣告就會顯示到你的面前,這就是行為定向廣告。
花更多資源卻沒有顯著成效
該項名為《Online Tracking and Publishers’ Revenues: An Empirical Analysis》的研究綜合了多間大學的學者,包括University of Minnesota、University California以及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。此研究主力針對行為定向廣告會否帶來額外收入,發現有 40% 的企業投放了此類廣告後,最終只帶來最高 4% 的回報。資料顯示,廣告商每投入平均 1 美元就只帶來 0.00008 的回報,效率極低。
由於此類型廣告涉及數據收集和運用,亦要經過演算法的分析才會傳遞到目標顧客(Target Customer)手上,因此成本比傳統廣告高。所以行為定向廣告並沒有為廣告者(Advertiser)帶來優勢。
據聯邦貿易委員會(Federal Trade Commission)調查發現,廣告者願意向行為定向廣告支付 2.68 倍以上的費用。但其實廣告商或中介人在每 1 美元的花費中就抽走了 60 分,用在程式化廣告(programmatic advertising),所以廣告者的大部分的行為定向廣告支出都花在中間人身上。
或有機會侵犯私隱 面臨訴訟
行為定向廣告不止沒有優勢,廣告者在拿取人們的數據和資料,或有機會面臨訴訟,甚至觸犯 GDPR 《一般資料保護規範》而惹起官非。調查機構 IHS 研究指出,自 2016 年起,有 90% 的電子廣告都使用了行為定向數據 (Behavioual Data) ,預計從 2016 年到 2020 年會有106% 的增長,而只有 63.6% 的廣告者沒有使用此形式的廣告。
不少團體都質疑此類廣告侵犯私隱,欠缺數據收集透明度。不過亦有很多廣告商指出,如果禁止行為定向廣告,將會扼殺整個廣告業的生存空間。
哪類廣告最有效?
至於甚麼廣告的成效最高?這課題非常複雜,既然行為定向廣告並沒有帶來實質效果,那麼你們該思考從廣告內容著手,或無需執意使用行為定向廣告。在數碼年代下,要把訊息傳遞到目標顧客手中,方法並非只有一種。想學習更多營銷的心得,得到更大的成效?馬上點擊這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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